問題詳情
40. 依審計法第 76 條規定,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會計報告,如發現所載事項與原始憑證不符,致公帑受損,下列何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A)機關首長及主辦會計
(B)經辦會計及經辦出納
(C)主辦會計及主辦出納
(D)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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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審計法第 76 條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會計簿籍或報告,如發現所載事項與原始憑證不符,致使公款遭受損害者,該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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