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其中一人或數人讓與保險利益於他人者,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A)停效
(B)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
(C)無效
(D)保險人得解除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7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王淑慧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保險法第19條-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其中一人或數人讓與保險利益於他人者,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