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想事成】評論
經調查核定所漏稅額在新臺幣 一萬元以下者,或房屋領有使用執照或其使用情形變更已向主管稽徵機關 辦理稅籍相關登記,經調查核定所漏稅額在新臺幣五萬元以下者,免予處罰。
【micky】評論
請問是稅法第幾條?
【益月】評論
到稅務違章案件減免標準第1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