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0 小沈帶團前往九寨溝 8 日行程,第 7 天行程途中遇強烈地震,交通中斷、班機停飛,團體在災區多留 3 天,小沈向旅客加收費用,與旅客發生爭執,在非常不悅的情況下,旅客只好先付錢,回臺北後再向旅行社討公道。上列個案,對於因不可抗力以致變更行程,其追加之費用應如何處理?
(A)採「多退少補」的原則,向旅客加收
(B)採「多退少不補」的原則,向旅客加收
(C)採「多不退少要補」的原則,向旅客加收
(D)採「多不退少不補」的原則,向旅客加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0643
統計:A(117),B(202),C(16),D(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實務1

用户評論

天涯追獵手】評論

補其他景點)讓團員選擇,並請團員以書面確認意向。 3.費用:旅行社因不可抗力事件變更旅遊內容時,因此所減 少的費用,應退還旅客;所增加之費用,不得向旅客收 取。

Betty Mis】評論

題目出得有點怪,既然多退少「不補」,就不應有「向旅客加收」這樣的用詞

daiqa】評論

(十三)旅遊內容之變更    旅遊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    法依預定之旅程、交通、食宿或遊覽項目等履行時,    為維護旅遊團體之安全及利益,旅行業得依實際需    要,於徵得旅客過三分之二同意後,變更旅程、遊覽    項目或更換食宿、旅程,如因此超過原定費用時,應    由旅客負擔。但因變更致節省支出經費,應將節省部    份退還旅客。    除前項情形外,旅行業不得以任何名義或理由變更旅    遊內容,旅行業未依旅遊契約所定與等級辦理旅程、    交通、食宿或遊覽項目等事宜時,旅客得請求旅行業    賠償差額二倍之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