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CE】評論
法規名稱: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11 月 18 日第 25 條保固保證金之額度,得為一定金額或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由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前項一定金額,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金額之百分之三為原則;一定比率,以不逾契約金額之百分之三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