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C0000001&k1=%EF%A8%88%E5%88%91%E6%AC%8A&k2=&k3=&k4=&kwid=4558&cd=2012/5/14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
【寫了再說】評論
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n一、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四十年。n二、宣告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三十年。n三、宣告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十五年。n四、宣告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者,七年。n前項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但因保安處分先於刑罰執行者,自保安n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