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終焉乃是死亡的前奏曲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來源http://www.leeandli.com/TW/Newsletters/5584.htm刑法關於沒收之規定,於2015年12月17日經臺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於2016年7月1日施行,此次修正重點如下:一、現行法將沒收視為從刑,修正後刑法則將沒收視為獨立之法律效果,不但將沒收列為獨立專章,且不同於一般「刑罰」應適用行為時之法律,新法亦規定沒收得適用「裁判時」的法律,即所謂得以「溯及既往」。二、擴大沒收對象及沒收客體之範圍:(一) 現行刑法第38條規定除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應沒收之外,其餘供犯罪所用或犯罪預備之物、因犯罪所生或所得之物,皆須以屬於犯罪行為人者為限,始得沒收。(二) 而修正後刑法第38條第3項、第38條之1第2項則將犯罪主體擴及犯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