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根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出憲法修正案,是屬於下列那一機關的職權?
(A)總統府
(B)行政院
(C)立法院
(D)監察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2522
統計:A(39),B(117),C(3214),D(40),E(0)

用户評論

張曉竹】評論

※立法院的職權1.憲法修正案:1/4提議,3/4出席,出席人數中3/4決議提起2.領土變更案3.法案提出: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有十五人以上之連署(議事規則8)(附帶一提:五院皆有提案權)4.總統、副總統罷免案、彈劾案提起5.行政院長不信任案提起(倒閣權):立法委員1/3連署,48小時記名投票,1/2同意6.對於總統核可的覆議案的決議權:行政院對立法院原通過決議,10日內提請總統核可覆議,立法院於15日內作成決議7.行政監督權: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質詢內閣首長、調查權8.審核中央政府預算案、條約案9.人事同意權:司考監三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考委、監委、審計長、檢察總長同意任命權(總統─提名權)10.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