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建管單位公務員甲依法帶隊拆除乙在其住家旁所搭建之違章建築,乙為了阻止甲的拆除行動,乃驅使其所飼養的獒犬攻擊甲。甲因練過武術,反應敏銳,迅速拿起身邊的拆除工具,猛力防禦回擊,將該獒犬打傷臥倒在地。關於甲打傷獒犬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實現傷害罪構成要件,但得主張阻卻違法事由
(B) 甲得主張緊急避難而不罰
(C) 甲得主張正當防衛而不罰
(D) 甲得主張依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行為而不罰
(E) 甲得主張業務上的正當行為而不罰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非常困難0.16
統計:A(9),B(14),C(11),D(9),E(2)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個人認為不構成緊急避難...唯一能判斷的是打狗的器具是屬於公家的,不屬於個人專用的,但題意也未說器具有壞掉,太活了...

【用戶】馬崴崴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基本上不是有正當防衛應該先看正當防衛嗎⋯⋯再來看緊急避難行為,動物係為甲所驅使(不正)對公務員(正)...怎麼還可以成立緊急避難呢?

【用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個人認為不構成緊急避難...唯一能判斷的是打狗的器具是屬於公家的,不屬於個人專用的,但題意也未說器具有壞掉,太活了...

【用戶】馬崴崴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基本上不是有正當防衛應該先看正當防衛嗎⋯⋯再來看緊急避難行為,動物係為甲所驅使(不正)對公務員(正)...怎麼還可以成立緊急避難呢?

【用戶】JHIHZUN WU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我是不懂什麼正不正啦不過正當防衛範圍比緊急避難小有23當然先用23沒23再看24但別忘了如果有23要回來檢查24如果是選擇題我會這樣子做但申論就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