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營造業法對專任工程人員之規定,下列何者為非?
(A) 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營造業應於三個月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B) 應為繼續性之從業人員。
(C) 查核施工計畫書,並於認可後簽名或蓋章。
(D) 查驗工程時到場說明,並於工程查驗文件簽名或蓋章。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0),E(0)

用户評論

楊妞妞】評論

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營造業應於二個月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s927029】評論

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 20 條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離職或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營造業應於十五日內依本法第四十條規定報請備查。營造業法第十九條 承攬工程手冊之內容有變動時,應於二個月內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有關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