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 Eric】評論
不具民意代表身分之藥學專家(含藥師、藥劑生)學者及法學專家學者、社會人士遴聘之,其中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之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郭蓉】評論
藥師違法藥師公會or主管機關移付懲戒
【蘇莉琄】評論
藥師懲戒委員會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之。但藥師執業人數合計未滿一百人之縣(市),得免設藥師懲戒委員會,其藥師懲戒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藥師懲戒委員會辦理之。依藥事法所定之藥劑生,其執業人數計入前項之執業人數。藥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