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下列有關司法事務官之敘述何者正確?
(A)司法事務官得承人事室主任之命分析卷證資料
(B)司法事務官於必要時,得承法官之命辦理訴訟案件之審判工作
(C)具律師執業資格者擔任司法事務官期間,並不計入其律師執業年資
(D)最高法院並未設司法事務官室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6667
統計:A(10),B(8),C(1),D(124),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24條法官助理協助法官處理訴訟、非訟、強制執行事件,其工作內容如下: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五、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六、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七、其他交辦事項。立法總說明   新舊條文對照表

阿四】評論

(A)司法事務官得承人事室主任之命分析卷證資料 -協助J(B)司法事務官於必要時,得承法官之命辦理訴訟案件之審判工作 -訴訟案件的蒐集(C)具律師執業資格者擔任司法事務官期間,並不計入其律師執業年資 -計入(D)最高法院並未設司法事務官室-地方法院設民事執行處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0771133&dostatus=&noslave=1&exp=100#testranklist#ixzz4f8trca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