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888888888】評論
第一百三十一條 雇主對於模板支撐,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為防止模板倒塌危害勞工,高度在五公尺以上,且面積達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之模板支撐,其構築及拆除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先依模板形狀、預期之荷重及混凝土澆置方法等,依營建法規等所定具有建築、土木、結構等專長之人員或委由專業機構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二)訂定混凝土澆置計畫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三)設計、施工圖說、簽章確認紀錄、混凝土澆置計畫及查驗等相關資料,於未完成拆除前,應妥存備查。(四)有變更設計時,其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應重新製作,並依本款規定辦理。 二、前款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