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有關寬度與高度規定,下列何者與規定不同?
(A)建築物使用類組為 A-1、B-1、B-2、D-1、D-2 組者,直通樓梯於避難層開向屋外之出入口, 寬度不得小於 1.2 公尺,高度不得小於 1.8 公尺
(B)防火門之門扇寬度應在 75 公分以上,高度應在 180 公分以上
(C)緊急進口,進口之寬度應在 75 公分以上,高度應在 120 公分以上
(D)建築物使用類組為 A-1、B-1、B-2、D-1、D-2 組者,避難層以外之樓層,出入口寬度,不 得小於 1.2 公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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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貓小子】評論

(A) 建築物使用類組為 A-1、B-1、B-2、D-1、D-2 組者,直通樓梯於避難層開向屋外之出入口, 寬度不得小於 1.2 公尺,高度不得小於 1.8 公尺

李祁】評論

第 90 條直通樓梯於避難層開向屋外之出入口,應依左列規定:一、六層以上,或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B、D、E、F、G類及H-1組用途使用之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五○○平方公尺者,除其直通樓梯於避難層之出入口直接開向道路或避難用通路者外,應在避難層之適當位置,開設二處以上不同方向之出入口。其中至少一處應直接通向道路,其他各處可開向寬一‧五公尺以上之避難通路,通路設有頂蓋者,其淨高不得小於三公尺,並應接通道路。二、直通樓梯於避難層開向屋外之出入口,寬度不得小於一‧二公尺,高度不得小於一‧八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