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ollyHugo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銀行法:第 20 條銀行分為下列三種:一、商業銀行。二、專業銀行。三、信託投資公司。銀行之種類或其專業,除政府設立者外,應在其名稱中表示之。非銀行,不得使用第一項名稱或易使人誤認其為銀行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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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銀行法:第 20 條銀行分為下列三種:一、商業銀行。二、專業銀行。三、信託投資公司。銀行之種類或其專業,除政府設立者外,應在其名稱中表示之。非銀行,不得使用第一項名稱或易使人誤認其為銀行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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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銀行法:第 20 條銀行分為下列三種:一、商業銀行。二、專業銀行。三、信託投資公司。銀行之種類或其專業,除政府設立者外,應在其名稱中表示之。非銀行,不得使用第一項名稱或易使人誤認其為銀行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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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銀行法:第 20 條銀行分為下列三種:一、商業銀行。二、專業銀行。三、信託投資公司。銀行之種類或其專業,除政府設立者外,應在其名稱中表示之。非銀行,不得使用第一項名稱或易使人誤認其為銀行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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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銀行法:第 20 條銀行分為下列三種:一、商業銀行。二、專業銀行。三、信託投資公司。銀行之種類或其專業,除政府設立者外,應在其名稱中表示之。非銀行,不得使用第一項名稱或易使人誤認其為銀行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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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銀行法:第 20 條銀行分為下列三種:一、商業銀行。二、專業銀行。三、信託投資公司。銀行之種類或其專業,除政府設立者外,應在其名稱中表示之。非銀行,不得使用第一項名稱或易使人誤認其為銀行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