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安】評論
1858年,中國分別與美、英、法簽訂「天津條約」,臺灣正式開放安平、滬尾兩個通商港口。
17世紀,日本德川幕府時期實行鎖國政策,獨獨允許荷蘭繼續交流通商,直至1853年,美國海軍准將培里,率領艦隊到日本要求開港通商,次年幕府被迫簽訂「日美和親條約」,開埠二處。
1571年,西班牙從馬尼拉登陸,入侵、佔領菲律賓,成為西班牙殖民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