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綿寶寶】評論
教育部在民國 84 年 10 月公布之《高級中學課程標準》(教育部,1996)(簡稱「課程標準」)中,原有的藝術與生活、繪畫、攝影、雕塑、建築與景觀、音樂、戲劇、舞蹈、電影與媒體藝術十類別(教育部,1996:399-403)整併縮減為六類別課程:基礎課程、應用藝術、環境藝術、音像藝術、以及表演藝術與應用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