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向下列何者申請收回原被徵收之土地?
(A)鄉(鎮)公所
(B)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C)內政部地政司
(D)需地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lin】評論
土地徵收條例91.被徵收之土地,除區段徵收及本條例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二十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其土地,不適用土地法第二百十九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