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新聞報導: 2019年7月3日,當時臺鐵北上第152車次自強號列車於晚間20時56分抵達嘉義車站時,1名54歲鄭姓男旅客遭列車長發現無票乘車,鄭男因補票問題與列車長發生衝突,鐵路警察局嘉義派出所的24歲警員李承翰上車處理時,遭鄭男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李承翰被緊急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急救。李承翰雖已被輸送1萬8千CC的血液救治,但還是因臟器大量失血而宣告不治,得年24歲。 2020年4月30日,嘉義地方法院一審法官認定鄭姓男子長期患有思覺失調症,依刑法第19條判決鄭姓男子無罪,並處以強制就醫五年,諭令50萬元交保。 註*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題組】14.法官依據法律判決後造成整個社會譁然,請問下列論述,何者正確?
(A)甲:根據犯罪構成的三要件來說,法官應是認為鄭姓男子不具責任能力
(B)乙:法官應依據民眾的想法再配合法律來做判決
(C)丙:鄭姓男子應是裝瘋,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D)丁:法官應是認定鄭姓男子之行為屬阻卻違法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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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風】評論

A 依據犯罪構成三要件,鄭姓男子在構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