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2)C 點的坐標為 ______________---------。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8933
統計:A(1723),B(29),C(401),D(59),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我國文官體制(考試院通過新考試法案) 官等委 任薦 任簡 任職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初等考 普考 高考三級高考三級高考二級 高考一級    ︵最高職等︶ 考試種類應考資格及格者取得資格初任人員核敘俸級升遷與發展高 考(三特)專科畢以 上委任第五職等薦任第六職等委任第五職等40,815元薦任第六職等43,535元可晉升至薦任9職等最高可晉升至簡任第十四職等 普 考(四特)高中畢以 上委任第三職等委任第三職等34,160元可晉升至委任第五職等可參加對內之升等考試晉升至薦任官符合資格者,可參加委任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取得薦任官等資格。 初 考(五特)1...

【用戶】oceanovid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給妳魚,還要告訴妳魚在哪裡答案就在全國法規資料庫(官方版本)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01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五條(公務人員之任等)   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  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  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第十三條(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   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下列規定:  一、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任用資格。  二、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七職等任用資格。  三、高等考試之三級考試或特種考...

【用戶】jacks.shih已考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啃,眼瞎了,三官,十四等啊

【用戶】derek801204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可惡!!!看成職等~官等 簡薦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