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依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影響海洋環境之乙類物質棄置規定為:
(A)不得棄置於海洋
(B)每次棄置均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C)於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期間及總量範圍內,始得棄置
(D)於中央主管機關限制之期間及總量範圍內,不得棄置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6923
統計:A(1),B(57),C(4),D(3),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靖舜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甲類不得棄置海洋包括:有機鹵化物、汞、鉻、原油、高輻射性廢棄物、生化武器材料等係危害性高的物質,禁止進行海洋棄置。 乙類危害性較低,需要每次申請審核許可後才可以進行海洋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