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某甲111年度將桃園市1間房子出租,共收取100萬元租金收入並且無法逐項舉證費用,請問某甲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此筆租賃所得應為何?
(A)43萬
(B)57萬
(C)80萬
(D)100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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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Taotao Tao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房東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記得要把全年的租金收入,減掉必要損耗和費用後的餘額當作所得額,申報房屋租賃所得。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一種是不須任何證明文件,一律以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的43%列為必要費用(但僅土地出租的收入,只能扣除該地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不得扣除43%的必要費用)。另一種是採列舉扣除方式,必須對因租賃而發生之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證明,如房屋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房東可先行核算可以扣除費用額,擇高適用。100萬*(1-43%)=57萬

【用戶】Taotao Tao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房東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記得要把全年的租金收入,減掉必要損耗和費用後的餘額當作所得額,申報房屋租賃所得。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一種是不須任何證明文件,一律以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的43%列為必要費用(但僅土地出租的收入,只能扣除該地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不得扣除43%的必要費用)。另一種是採列舉扣除方式,必須對因租賃而發生之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證明,如房屋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房東可先行核算可以扣除費用額,擇高適用。100萬*(1-43%)=57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