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特】評論
關於大陸人申請定居,似乎沒提到需投資多少?
【Yong Cheng Hu】評論
這題直接用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10條就好了
【Cindy Chang】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9 條I.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六、在臺灣地區有一定金額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一定金額,為新臺幣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