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機關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設計競賽,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
(A)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為原則核實給付。
(B)採總包價法為原則,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亦同。
(C)以採總包價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D)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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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Danul Tower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十二條 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以總包價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用戶】Sesam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2條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以採總包價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用戶】Danul Tower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十二條 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以總包價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用戶】Sesam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2條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以採總包價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