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1590462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b再審之訴,應於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c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判決於送達前確定者,自送達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但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年者,不得提起。d再審之訴,應以訴狀表明
【用戶】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C)以「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為理由提起再審,其再審之理由知悉在後者,若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 年者,不得提起 法院應該會先審查當事人有無合法代理,所以不可能會成為再審理由
【用戶】goalloveon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謝謝12F的回答~懂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