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成功】評論
第482條(僱傭之定義) 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第490條(承攬之定義) 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 第528條(委任之定義) 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第565條(居間之定義) 稱居間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報告訂約之機會,或為訂約之媒介,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伊藤 107初等一般行政上】評論
嗯 居間跟我們一般口語的仲介差不多意思
【WEI】評論
僱勞承工委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