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i7463_108初】評論
個人的想法:我是用「行政學」的觀念來看的,有些事情適合用「政治決定」與「行政執行」二者分開,互不干涉他方;有些事情適合用「政治決定」與「行政執行」兩者配合起來,才能使事情處理得比較好!ABC就屬於前者,這類事務重視「決定」, 不需要在執行方面付出很多的,很大的執行人力與心力,即不重行政部門的行政執行,即沒什麼需要執行的啊!而D(宣佈戒嚴)想一想,需要很多的行政執行上的配合啊,例如需要派出很多的警察執行戒嚴的許多項工作,最上面的老闆就是行政院院長。所以我是這樣分的:不需要(管行政執行最上頭的老闆)簽署負責:重視政治決定,如a,b,c,事情的性質「需要」管行政執行的首長簽署,使他知情並由他來負責事情成敗和功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