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iny】評論
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 5 條保險業資本等級之劃分如下:資本適足:指保險業資本適足率達200%,且最近二期淨值比率至少一期達3%。資本不足,指有下列情形之一:指保險業資本適足率在150%以上,未達200%。保險業最近二期淨值比率均未達3%且其中至少一期在2%以上。資本顯著不足,指有下列情形之一:指保險業資本適足率在50%以上,未達150%。保險業最近二期淨值比率均未達2%且在0以上。資本嚴重不足:指依本法第143之4第3項規定,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低於50%或保險業淨值低於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