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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維法 第 四 章 妨害他人身體財產第 89 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一、無正當理由,為人施催眠術或施以藥物者。二、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題目:男大學生小剛在人行道上以猥褻言語,不斷騷擾並跟蹤尾隨女高中生小美,小美經大聲制止無效後報警考古題參考:(108地五)35 臺北車站有上萬名外勞湧入席地而坐,旅客因動線受阻,憤而批評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管理不當。該局豎立告示,依法對於在大廳喧嘩、躺臥或從事集會活動者,最高可處以 6000 元罰款.....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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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內容:1、妨害安寧秩序:如酗酒滋事;畜養危險動物影響鄰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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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維法 第 四 章 妨害他人身體財產第 89 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一、無正當理由,為人施催眠術或施以藥物者。二、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題目:男大學生小剛在人行道上以猥褻言語,不斷騷擾並跟蹤尾隨女高中生小美,小美經大聲制止無效後報警 考古題參考:(108地五)35 臺北車站有上萬名外勞湧入席地而坐,旅客因動線受阻,憤而批評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管理不當。該局豎立告示,依法對於在大廳喧嘩、躺臥或從事集會活動者,最高可處以 6000 元罰款。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上述行為違反下列何者? (A)妨害安寧秩序 (B)妨害善良風俗 (C)妨害公務 (D)妨礙他人身體財產 答案:A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