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下列何項目不計入遺產總額?
(A)遺囑執行人對政黨團體的政治獻金捐贈
(B)向主管機關聲明登記之歷史文物
(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繼承尚未繳清稅負之遺產
(D)執行遺囑之直接必要費用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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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u_yu】評論

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遺產中有關文化、歷...

py.ww】評論

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遺產中有關文化、歷...

monicababycat】評論

遺贈稅§16 不計入遺產總額: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七十二萬元以下部分。七、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

Ling Mei】評論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