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恥近乎勇。專注。持修品德】評論
第 四 條
【周怡澄】評論
香港澳門條例第十六條+第四條第三項
【gavin821230】評論
總之,在港澳回歸前已取得華僑身分者,台灣給予例外保護措施,凡設籍滿一年即可任軍職,參選及組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