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我國憲法「基本國策」一章中,諸多類如「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佔性之企業,以公營為原則。其經法律許可者,得由國民經營之。」(第 144 條)、「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第 152 條)之規定,下列關於此類條款規範效力之說明,何者最適當?
(A)具強行法規範之性質,立法與行政必須應人民請求,有遵守及落實義務
(B)具有與憲法基本權利相同之效力
(C)指示立法與行政權力運作應遵循的基本方向與目標,即所謂「方針條款」
(D)單純的訓示規定,縱使政府採取相反的措施,亦不生違憲之問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5
統計:A(17),B(38),C(141),D(4),E(0)
用户評論
【一定要考上】評論
方針條款效力:不具拘束力,僅為解釋適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