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一定要考上】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2 關於告訴乃論,下列之敘述,何者錯誤?(A)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不僅是偵查之起因,且為訴追條件(B)絶對告訴乃論之罪,重在「事實」,凡觸犯各該罪者,不問其身分,均為告訴乃論(C)相對告訴乃論之罪,

【評論內容】

回6樓

相對告訴乃論是指 不具特定身分人犯此罪,無須告訴乃論,但若是有特定身分,則須告訴乃論。

ex:親屬竊盜罪

原本竊盜罪非告訴乃論但若是具有身分的<<親屬關係就會變成告訴乃論了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