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8.王姓住戶因將鞋櫃長期放置於走廊,遭台南市工務局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不得於共同走廊雜物」,免妨逃生,開出4萬元罰單,王姓住戶不服向法院提告。根據上述判斷,其訴訟審理制度及負責第一審法院分別為下列何者?
(A)採三級三審制,第一審為地方法院民事訴訟庭
(B)採三級二審制,第-審為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C)採三級三審制,第一審為高等法院刑事訴訟庭
(D)採三級二審制,第-審為高等行政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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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賴廷瑋】評論

我國行政訴訟採用三級二審制「三級」指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二審」指兩個審級,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簡易訴訟程序、交通裁決事件及收容聲請事件"的第一審,並可上訴抗告至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通常訴訟程序的第一審,並可上訴抗告至最高行政法院。簡易訴訟程序: 1.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40萬元以下 2.不服行政機關所為4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3.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40萬元以下者。4.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誡、警告、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5.關於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行政收容事件涉訟,或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者。6. 依法律之規定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