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憲】評論
無因管理民法172條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其管理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
【vu; vup4y4ru3】評論
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稱之為:(A)不當得利(B)無因管理(C)侵權行為(D)法定委任 答案:B以下何者,管理人可以請求無因管理的費用支出?(A)醫師救助路邊重傷民眾(B)海鷗救難隊救助海難漁民(C)警察為受害人捉小偷(D) 119 勤務中心救助即將生產的孕婦答案:A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者,稱之為:(A)誤信管理(B)不法管理(C)適法的無因管理(D)不適法的無因管理 答案:B
【An Chi Wu】評論
A 你租地 這個地就由你處置B 通常國外都會放小費在桌上啦 但本國鮮少有這種文化,所以按照我國文化..應該是個人自由C 這個我不解,希望有人解答D 一開始我是選這個選項,因為不是要繳交管理費嗎?? 這不就是無因管理嗎???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