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下列何者不屬於司法獨立之內容?
(A)法官終身職保障
(B)法官須超出黨派
(C)法官離職後執行律師業務之限制
(D)遵守法定法官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9404
統計:A(97),B(12),C(853),D(79),E(0)

用户評論

【用戶】迂瘀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回樓上 終身職保障 才不會受到政治干擾

【用戶】小銀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我覺得C嚴格說起來還是有維持司法獨立的功能。譬如有個法官轉任律師了,這個律師帶著客戶在自己以前任職的法院開庭,審案的法官就是這個律師以前的學弟學妹。他們看到其中一造的律師是照顧過自己的學長、學姊,審判時難道不會偏心?所以限制法官離職後執行律師業務的範圍,其實可以維持現任法官的審判獨立,但跟這個離職法官的審判獨立無關。

【用戶】張燕盈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 601 號憲法第八十條規定為其憲法上義務。惟審判獨立與身分保障之關係,密不可分,故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又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後段「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僅就非由法官轉任大法官者卸任後之身分保障為排除規定,究其意旨,並非謂憲法第八十一條關於法官「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之規定,不適用於大法官,此乃基於司法獨立原則,對上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所應為之解釋,否則豈非謂由法官轉任之大法官依憲法規定,非依法律不得懲戒、減俸;而對其餘大法官仍可任意為之?故大法官無論就任前職務為何,為貫徹憲法第八十條之意旨,於任期中均受憲法第八十一條有關法官職務及俸給之保障。

【用戶】迂瘀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回樓上 終身職保障 才不會受到政治干擾

【用戶】小銀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我覺得C嚴格說起來還是有維持司法獨立的功能。譬如有個法官轉任律師了,這個律師帶著客戶在自己以前任職的法院開庭,審案的法官就是這個律師以前的學弟學妹。他們看到其中一造的律師是照顧過自己的學長、學姊,審判時難道不會偏心?所以限制法官離職後執行律師業務的範圍,其實可以維持現任法官的審判獨立,但跟這個離職法官的審判獨立無關。

【用戶】張燕盈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 601 號憲法第八十條規定為其憲法上義務。惟審判獨立與身分保障之關係,密不可分,故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又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後段「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僅就非由法官轉任大法官者卸任後之身分保障為排除規定,究其意旨,並非謂憲法第八十一條關於法官「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之規定,不適用於大法官,此乃基於司法獨立原則,對上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所應為之解釋,否則豈非謂由法官轉任之大法官依憲法規定,非依法律不得懲戒、減俸;而對其餘大法官仍可任意為之?故大法官無論就任前職務為何,為貫徹憲法第八十條之意旨,於任期中均受憲法第八十一條有關法官職務及俸給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