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評論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第 55 條架空電車線之高度,自容許變動之兩軌面中心點算起,其高度依下列規定:站內:五公尺。站外:四.七五公尺。平交道:五.四 (tm) 公尺。前項高度對既設之隧道、橋梁及跨越鐵路之陸橋、天橋,得減至四點四二公尺或四點五八公尺。架設在平交道之電車線,如因特殊狀況不能保持其規定淨空高度者,應於平交道兩側設置限高門及警告標誌。
【藍水靈】評論
不好意思,想了解一下。這題跟鐵路法第60條那4.2公尺是一樣的方針嗎?求高人指點,謝謝~
【巴德】評論
鐵路法第60條 是在平交道要設4.2公尺的限高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