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iHui Li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 第 5 條 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 1.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2.土地為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3.土地為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 前項所稱有償移轉,指賣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或徵收等方式之移轉;所稱無償移轉,指遺贈及贈與等方式之移轉。
【用戶】YiHui Li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 第 5 條 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 1.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2.土地為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3.土地為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 前項所稱有償移轉,指賣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或徵收等方式之移轉;所稱無償移轉,指遺贈及贈與等方式之移轉。
【用戶】YiHui Li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 第 5 條 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 1.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2.土地為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3.土地為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 前項所稱有償移轉,指賣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或徵收等方式之移轉;所稱無償移轉,指遺贈及贈與等方式之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