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45. 張太太在109年1月1日以1,300萬元購入非自住的甲房地產,她於110年8月1日出售,售價為1,400萬元,支付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均具合法證明文件)共150萬元,申報土地增值稅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100萬元,土地增值稅額為20萬元,請問甲房地產得申報之交易所得(損失)及課稅所得(或損失)金額各為若干?
(A)所得30萬元;損失50萬元
(B)所得100萬;損失50萬元
(C)損失50萬元;損失50萬
(D)損失50萬元;損失15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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