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n】評論
第6條各級主管機關應遴聘 (派) 學者專家、機關、團體代表組成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第7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遴聘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設置家庭教育中心,並結合教育、文化、衛生、社政、戶政、勞工、新聞等相關機關或單位、學校及大眾傳播媒體辦理下列事項:
【踢公杯啊!!!!】評論
各級主管機關 : 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 :設置家庭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