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解釋名詞(每題 3 分,共 15 分)
【題組】1. 週位花: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823
統計:A(112),B(4503),C(147),D(1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訟類型比較

用户評論

xxxOlivia】評論

行政程序法 第 136 條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

乙殛參】評論

此題為稅法上的行政契約(主要出現在一些判字訴字上= =)另外....最佳解是因為2012年還沒有老師整理切結書的爭議,才被選為最佳解嗎?切結書的法律性質目前仍有爭議...一、準負擔性質--原應由機關於契約中所作之附款,但卻由申請人主動另作切結書ex:某甲為改建房屋請求核發建照,但甲發現改建後會影響現有道路,故自己另作切結書向機關保證道路的寬度(可能利用各種方式)二、行政契約性質--切結書僅是公法上法律關係的行政契約

不明】評論

行程136(和解契約)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 。釋字533(行政契約之認定標準) (1)行政契約,契約之一造需為代表行政主體之機關。與私人締約之契約標的,有下述之一時,即認定其為行政契約:1 因執行公法法規,行政機關本應作成行政處分,而以契約代替。2 約定之內容,行政機關負有作成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之義務者。3 約定之內容,涉及人民公法上權益或義務者。4 約定事項中,列有顯然偏袒行政機關一方,或使其取得較人民一方優勢之地位者。若給付內容屬於「中性」?應就契約整體目的及給付之目的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