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_^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 95 條 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經本保險之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後,得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償付該項給付。 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保險事故,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依下列規定,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一、公共安全事故:向第三人依法規應強制投保之責任保險保 險.....
【用戶】^_^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 95 條 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經本保險之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後,得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償付該項給付。 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保險事故,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依下列規定,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一、公共安全事故:向第三人依法規應強制投保之責任保險保 險.....看完整詳解
【用戶】考生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題目出甲是停等紅燈應該只是為了說明甲沒責任,因是後車追撞,而後車全責舉例甲開車撞傷行人乙乙去掛急診,醫療自費900元,900元可直接向甲求償而假如看急診,健保負擔是5000元健保幫乙付這筆5000元費用後可向甲投保的強制險公司代為求償,例如甲開的汽車是保邦邦產物,就向邦邦產物代位求償5000元我瞭解是這樣,有不對地方還請大家補充
【用戶】你在努力,我在耍廢。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 95 條1.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經本保險之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後,得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償付該項給付。2.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保險事故,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依下列規定,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一、公共安全事故:向第三人依法規應強制投保之責任保險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時,向第三人請求。二、其他重大之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第三人已投保責任保險者,向其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或未投保者,向第三人請求。3.前項所定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之最低求償金額、求償範圍、方式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polly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 95 條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經本保險之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後,得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償付該項給付。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保險事故,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依下列規定,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一、公共安全事故:向第三人依法規應強制投保之責任保險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時,向第三人請求。----------依題示,甲為保險對象、乙為第三人、保險人為健保署、強制投保責任險保險人(乙強制險的保險公司)所以甲對乙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健保署提供甲給付後,可以代替甲向乙的保險公司請求給付,若乙的保險公司不給付或不足時,則轉向乙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