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a Hsieh】評論
刑事豁免權--只有總統有!!
【賴文菁】評論
A-(X)--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公民直接投票選舉選出。--人民直接選出。補充:依據憲法規定,副總統缺位(無法在任期內繼續行使職權,如死亡、辭職、罷免、彈劾等)、或不能視事(暫時無法行使職權,如出國訪問,疾病等),由行政院長等順位代理總統。C-(X)--中華民國副總統是中華民國的副國家元首。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9條規定,當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不重新計算。
【黃駿縢】評論
第 20 條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