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1公平交易法中科或併科罰金,最高達新台幣
(A)一億元
(B)二百萬元
(C)三百萬元
(D)四百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0796
統計:A(248),B(64),C(86),D(2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平交易法 申請事業結合許可與核駁決定之期限

用户評論

【用戶】Rachel Lee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看樣子題目應該是很舊了~ http://law.kingnet.com.tw/law_context.html?lawrecno=98211706688年2月已經上修到上限新台幣一億了

【用戶】Nancy Li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最佳解!朴琳 大二上 (2013/02/07 16:16):讚3人讚!不推第 35 條違反第十條、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一條規定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而逾期未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或停止後再為相同或類似違反行為者,處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者,處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用戶】蕭宏德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公平交易法第三十四條 (獨占及聯合行為之刑事責任)違反第九條或第十五條規定,經主管機關依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而屆期未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或停止後再為相同違反行為者,處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