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阿貓】評論
社會基本權或稱社會權,包括憲法第15條生存權、工作權和憲法第21條的受國民教育權。最早規定社會權的是德國葳瑪憲法,在2000年歐盟各國簽訂歐盟人權憲章也將社會基本權納入基本權清單。20世紀憲法誕生後,才成為憲法探討的對象。【以上是從網路上大概看過後整理的資料】
【Wendy Chiu】評論
請問為何答案是 (A) 呢 ?
【Claire Lee】評論
進入二十世紀以後,民主國家形成要求國家積極介入保障的「社會權」觀念,有學者就把受益權中的生存權、工作權、學習權擴大內容,加上環境權、勞工基本權等,列為社會權。社會權保障最重要的核心所在:生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