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關於民事訴訟裁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原則上如法官未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仍可參與判決
(B)判決原則上無須本於當事人之言詞辯論
(C)裁定應經言詞辯論
(D)駁回聲明或就有爭執之聲明所為之裁定,須附理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2809
統計:A(1),B(4),C(12),D(67),E(0)

用户評論

Mier Tian】評論

第 221 條 判決,除別有規定外,應本於當事人之言詞辯論為之。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決。-(A)第 221 條 判決,除別有規定外,應本於當事人之言詞辯論為之。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決。-(B)第 234 條 裁定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C)第 237 條 駁回聲明或就有爭執之聲明所為裁定,應附理由。-(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