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服務於甲機關的工友 A 因故辦理留職停薪,若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時,工友 A 應自原因消失之日起幾日內,向甲機關申請復職?
(A)7 日
(B)14 日
(C)20 日
(D)3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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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竹蜻蜓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各機關長官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機關之工友;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 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但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僱用者,不在此限。十、工友因案涉訟被羈押而不能到工服勤者,除有勞動基準法所定終止勞    動契約之情事外,各機關得先扣除其當年應有之事假及休假後,再依    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或留職停薪。    前項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時,工友應自原因消失之日起二十日內,向服    務機關申請復職;屆期未申請復職者,除有不可歸責於留職停薪工友    之事由外,視同辭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