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en Pi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違反「緍約」要件規定~皆無效違反「結婚」要件規定~無效 or 得撤銷未成年人訂定婚約,應得法代同意,是指“滿17、15”,“未滿17、15” 即使法代同意也是「無效」。身分行為是強制規定,不適用民法總則的規定。
【用戶】L-j Cha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婚約成立要件要滿足1.當事人自行訂定 2.男滿17,女滿15 3.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成立,本題己說男未滿17,女未滿15,要件不符 ∴D無法選,只能由無效說、得撤銷說選擇,又此題 無得撤銷說,所以選"A 無效"
【用戶】Liyen You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可以結婚了不代表就有自主能力了!之所以限定年齡,是基於身體發育與思緒考量,所以才設定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只要他們還未成年,就算是結婚年齡,仍要得法代之同意~結婚後之未成年人僅對於財產上有支配權,於身分關係上(如離婚)仍要經由法代之同意~為一的例外,是民法1091但書的規定,其反面解釋則為,未成年人無父母但已結婚者之身分行為不需法代或監護人決定,可自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