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ji791030】評論
刑訴法第180條規定
【Batu Chen】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 180 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一 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二 與被告或自訴人訂有婚約者。三 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現由或曾由被告或自訴人為其法定代理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