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1.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條明定之警察職權,包括下列何者?(A)管束、物之扣留 (B)怠金、代履行(C)蒐集資料、通知 (D)罰鍰、沒入(E)驅離、直接強制

【評論內容】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

【評論主題】32 素行紀錄資料來源有數種,下列何者為非?(A)電腦刑案查詢資料 (B)各級司法機關之起訴書、判決書 (C)行政執行之處分書 (D)海關之行政處分書

【評論內容】素行資料紀錄來源:   1‧警察機關刑事案件移送(報告)書及各級司(軍)法機關各類案件裁定書、通緝書、偵(審)結之起訴書、判決書。   2‧海關、衛生機關等之行政處分書。   3‧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裁定(處分)書。   4‧經警察人員查證有治安顧慮言行資料。   5‧電腦查詢刑案資料。

【評論主題】30 勤務督導之重點時、地,下列何者為非?(A)黎明 (B)暴風 (C)深夜 (D)黃昏

【評論內容】警察勤務條例第26條(督導及獎懲)  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   黎明、黃昏、暴風、雨、雪、重要節日及特殊地區,應加強勤務督導。

【評論主題】10 勤務規劃監督機構對勤務執行機構服勤人員之編組、服勤方式之互換及服勤時間之分配,應妥予規劃,訂定:(A)勤務分配表 (B)勤務基準表 (C)警力配置表 (D)裝備機具配置表

【評論內容】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及備勤為共同勤務,由服勤人員按勤務分配表輪流交替互換實施之。本局、各分局對所屬勤務機構服務人員編組,服勤方式,服勤時間應妥予規劃,訂定勤執基準表

【評論主題】36 下列何者情況所得之證據資料,有可能具有證據能力?(A)司法警察未經犯罪嫌疑人同意夜間詢問而取得之自白(B)司法警察於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未踐行權利告知而取得之自白(C)司法警察未持有搜索票、亦未經

【評論內容】第 100-3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 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 三、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 四、有急迫之情形者。

【評論主題】40 司法警察人員依法逮捕現行犯而認為得不予解送時,應經何人許可同意?(A)地檢署外勤值班檢察官 (B)地檢署內勤值班檢察官 (C)地檢署檢察長 (D)分局長

【評論內容】92II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現行犯者,應即解送檢察官。但所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得經檢察官之許可,不予解送。

【評論主題】22 司法警察詢問證人時,如證人有下列何者情形,應告知得拒絕證言?(A)現為或曾為犯罪嫌疑人之友人 (B)現為或曾為犯罪嫌疑人四親等內之姻親(C)現為或曾為犯罪嫌疑人三親等內之血親 (D)現為或曾為犯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 180 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一 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二 與被告或自訴人訂有婚約者。三 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現由或曾由被告或自訴人為其法定代理人者。

【評論主題】45 警察機關偵查刑案,下列何種情形得函送管轄法院或檢察署?(A)全案業經調查完畢,並認有犯罪嫌疑者 (B)全案雖未調查完畢,但經依法提起自訴者(C)全案業經調查完畢,但證據證明力薄弱者 (D)全案犯

【評論內容】第187條  警察機關偵查刑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函送管轄法院或檢察署:   (一)告訴乃論案件,經撤回告訴,或尚未調查完竣,而告訴權人已向檢察官告訴者。   (二)證據證明力薄弱或行為事實是否構成犯罪顯有疑義者。   (三)犯罪證據不明確,但被害人堅持提出告訴者。

【評論主題】43 下列有關追查贓證物之原則與作法,何者錯誤?(A)追查贓證物應把握時機,發現贓物時,應依法予以扣押(B)證物採取送驗時應切實遵守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辦理(C)犯罪所得贓物不問直接或間接得來,均為犯

【評論內容】犯偵手冊184:依犯罪嫌疑人之供述或第三者之舉發追贓,得由辦案人員親自或委託其他警察人員辦理,必要時亦得帶同犯罪嫌疑人查證,但應注意其安全及防止脫逃。

【評論主題】5 你於巡邏時,發現路旁有一路人腳步蹣跚、眼神迷惘,手持塑膠袋、強力膠包裝紙盒,嘴角有沾黏黃色物體時,依你的判斷,該路人可能為何種情狀之人?(A)可能為酗酒酒醉之人 (B)可能為吸食使用違禁物之人(C

【評論內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6條第1款之規定:「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14 你經通報前往事故現場處理交通事故,發現事故現場道路筆直,車道標線明確,展開事故現場跡證測繪記錄,應採取何種方法最為便捷快速?(A)直角坐標定位法 (B)三點定位法 (C)平行四邊形定位法 (D)

【評論內容】運用直角坐標法,可獲得接近電子光波經緯儀的量測結果;亦即,在繪製交通事故現場圖時,直角坐標法所獲的結果較三定點法佳。不管在平地及斜坡上,在增加距離的觀測量下,利用捲尺配合現行直角坐標法,可大幅提升繪製交通事故現場圖的正確性。

【評論主題】23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應命具結,但未滿幾歲之人,不得令其具結?(A)16 歲 (B)18歲 (C)20 歲 (D)23 歲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一、未滿十六歲者。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

【評論主題】11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告為聾或啞或語言不通者得用通譯,但不得以文字訊問 (B)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 (C)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可於夜間詢問被告 (D)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可以夜間詢問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被告為聾或啞或語言不通者,得用通譯,並得以文字訊問或命以文字陳述」

【評論主題】24.大法官第535號之解釋中,下列哪一項敘述錯誤?(A)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名稱之不同,均為臨檢之手段(B)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以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

【評論內容】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警察機關執行勤務之編組及分工,並對執行勤務得採取之方式加以列舉,並沒有實施臨檢之要件及程序。

【評論主題】23.依「警察機關設置巡簽巡邏箱實施要點」,下列哪一項敘述錯誤?(A)設置巡邏箱位置,應注意適當性及隱密性(B)警察勤務單位應考量員警巡邏區(線)路程遠近及「查巡合一」勤務等時間因素,設置適當之巡邏箱

【評論內容】警察勤務單位應考量員警巡邏區(線)路程遠近及「巡守合一」勤務等時間因素,設置適量之巡邏箱供員警巡簽。